【以案释法】“劲牌”山寨“劲霸” 被判赔71.6万元

2020年5月13日

5月13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以下简称上海知产法院)对上诉人苏州市劲牌服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劲牌公司)、刘某某与被上诉人劲霸男装(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霸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进行宣判,维持一审法院判决,劲牌公司立即停止侵害涉案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刊载声明、消除影响,劲牌公司赔偿劲霸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71.6万元,刘某某在3.15万元范围内与劲牌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刘某某就其独自实施的商标侵权行为赔偿劲霸公司经济损失2万元。 “劲霸男装”状告“劲牌男装” 劲霸公司系“劲霸”“K-BOXING”以及拳王形象系列注册商标权利人。2017年9月,劲霸公司发现上海两家沃尔玛商场里的劲牌服饰专卖店内销售的服装、店铺门头、外包装袋、吊牌等上的标识与劲霸公司的注册商标近似,该服装吊牌上载有劲牌公司生产信息。刘某某是劲牌公司上海地区销售总代理。 劲霸公司认为 劲牌公司的行为足以造成相关公众混淆误认,构成商标侵权;刘某某作为劲牌公司上海地区总代理,在其两处经营场所用以进行展示、宣传的被诉侵权标识为劲牌公司统一制作,理应对其实施的帮助侵权行为在相应范围内与劲牌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劲牌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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