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隐秘的角落》擅用其独创内容,两编剧起诉侵害作品署名权
因认为《隐秘的角落》摄制单位霍尔果斯万年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尔果斯公司)及出品公司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奇艺公司)使用自己的独创内容构成侵权,王先生和杨女士二人以侵害作品署名权为由,将霍尔果斯万年影业有限公司及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在涉案电视剧及官方信息处(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剧片头、片尾、海报、豆瓣网、时光网、百度百科等页面)将原告署名为编剧;赔礼道歉并在官方微博账号、爱奇艺网显著位置发表更正编剧署名声明,赔偿维权费用8万元。 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王先生和杨女士诉称,二人与被告一霍尔果斯公司于2018年11月19日签订《网剧编剧聘用合同》,合同约定被告一霍尔果斯公司聘请原告王先生、杨女士担任网剧《隐秘的角落》(原著《坏小孩》)的编剧,该网剧共12集,委托人负责创作其中8集分集大纲及剧本。合同签订后,原告完成了合同约定的编剧工作,包括8集分集大纲及3集剧本、故事大纲、人物小传等,并根据被告一霍尔果斯公司的要求进行了修改。在此过程中原告向被告一霍尔果斯公司交付了大量包含其独创性表达的文件资料。 2019年1月31日,被告一霍尔果斯公司基于自身原因与原告终止合作,同时明确表示最终播出的 […]
Read more中国控烟协会发声,呼吁宣告“天眼”卷烟商标无效
近日,一款名为“天眼”品牌的卷烟在贵州、云南等地销售,引发热议。香烟包装上不仅缀满繁星的图案,还刻有“天眼”的全景模型以及“FAST”字样,这样的包装极易令人联想到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中国天眼FAST。被质疑有“碰瓷”的嫌疑。 这包“天眼”烟是由中国烟草总公司贵州省公司和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出品。 8月13日,中国控烟协会公开发布《关于依法宣告“天眼”卷烟商标无效的呼吁书”》,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科学院等单位引起重视,严肃查处云南中烟恶意抢注“天眼”商标事件,并宣告该相关注册商标无效。 – 以下为呼吁书全文 – 关于依法宣告“天眼”卷烟商标无效的呼吁书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科学院: 据《科技日报》等媒体报道,近来有一种“天眼”品牌的卷烟在贵州、云南等地销售,并引起公众热议和不满。 众所周知,坐落于贵州的“天眼”,是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世界最大单口径、最灵敏的射电望远镜,是观测宇宙的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也是国家耗费巨资,南仁东等科学家历时22年才打造成的国之重器,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的骄傲,它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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