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隐秘的角落》擅用其独创内容,两编剧起诉侵害作品署名权
因认为《隐秘的角落》摄制单位霍尔果斯万年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尔果斯公司)及出品公司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奇艺公司)使用自己的独创内容构成侵权,王先生和杨女士二人以侵害作品署名权为由,将霍尔果斯万年影业有限公司及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在涉案电视剧及官方信息处(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剧片头、片尾、海报、豆瓣网、时光网、百度百科等页面)将原告署名为编剧;赔礼道歉并在官方微博账号、爱奇艺网显著位置发表更正编剧署名声明,赔偿维权费用8万元。 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王先生和杨女士诉称,二人与被告一霍尔果斯公司于2018年11月19日签订《网剧编剧聘用合同》,合同约定被告一霍尔果斯公司聘请原告王先生、杨女士担任网剧《隐秘的角落》(原著《坏小孩》)的编剧,该网剧共12集,委托人负责创作其中8集分集大纲及剧本。合同签订后,原告完成了合同约定的编剧工作,包括8集分集大纲及3集剧本、故事大纲、人物小传等,并根据被告一霍尔果斯公司的要求进行了修改。在此过程中原告向被告一霍尔果斯公司交付了大量包含其独创性表达的文件资料。 2019年1月31日,被告一霍尔果斯公司基于自身原因与原告终止合作,同时明确表示最终播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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